转自:都江堰发布
文明出行,安全相伴。近期,都江堰公安聚焦电动自行车出行隐患,常态化推进交通违法整治行动。一批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、私装车篷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集中曝光,也借此呼吁市民朋友们摒弃危险骑行习惯,守护自身与道路通行安全。
违法曝光

交通违法者:骆某某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
违法时间:2026年6月9日
违法地点:都江堰大道

交通违法者:毛某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时间:2026年6月9日违法地点:都江堰大道

交通违法者:刘某
违法行为:逆向行驶
违法时间:2026年6月10日
违法地点:都江堰大道

交通违法者:宋某某
违法行为:加装车篷
违法时间:2026年6月10日
违法地点:都江堰大道

交通违法者:高某某
违法行为:加装车篷
违法时间:2026年6月11日
违法地点:永安大道

交通违法者:狄某某
违法行为:未佩戴安全头盔、加装车篷
违法时间:2026年6月11日
违法地点:永安大道

交通违法者:林某某
违法行为:加装车篷
违法时间:2026年6月12日
违法地点:聚兴大道
成都都江堰公安温馨提示:驾乘两轮电动车请绷紧安全弦:上路前务必检查刹车、灯光、轮胎是否正常,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严禁加装车篷等危险改装。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,不逆行、不闯红灯,过路口减速观察。时速不超25km/h,转弯变道提前打转向灯。不接打电话、不双手离把,载人限1名12周岁以下儿童,载物不超宽超长。夜间开大灯,雨天降速。文明骑行,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。
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
请广大电动车骑行者
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安全文明出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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